来源:青岛日报
2017-03-16 09:02:03
不能“同城通办”的业务
下列不动产登记案卷因业务复杂,办理时限长,为提高效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特需业务窗口,对该类案卷实行特需窗口受理,办理该类业务的申请人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巫峡路9号)办理。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首次登记;
2、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4、查封/解封登记;
5、征收文件备案;
6、不动产征收注销登记。
市北登记一中心实行登记受理“全预约”服务模式
为方便市民,节约办事时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一中心自2017年4月1日起对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实行全部网上预约办理,不再接受现场取号。未能预约或预约不成功的申请人,可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部及其他分中心现场取号办理。
预约时间
申请人可以预约申请当日开始10个工作日内(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的时间段,当日预约的需在当日7:30前申请。每日设置六个时间段:
上午8:40-9:30,9:30-10:30,10:30-11:30
下午13:40-14:30,14:30-15:30,15:30-16:30
可预约业务一览
1、预购房屋预告登记;
2、预购房屋抵押预告登记;
3、新建房屋转移登记;
4、存量房屋转移登记;
5、房屋抵押登记;
6、房屋变更登记;
7、抵押权注销登记;
8、补(换)发登记;
9、更正登记;
10、异议登记。
这样进行网上预约
手机版:下载APP,苹果手机用户登陆苹果APP Store,安卓手机用户登陆百度应用市场、安卓应用市场下载,搜索“青岛不动产”手机应用,下载安装后即可登陆手机版预约平台进行预约。使用浏览器,用手机浏览器登陆青岛网上不动产(www.qdfd.com.cn)网站,选择网上预约后即可进入与手机屏幕适配的预约界面进行预约。
网页版:市民可登陆青岛网上不动产(http://www.qdfd.com.cn)网站,进入“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预约平台”,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正确填写预约信息并选择办理时间后,即可获得预约号码。预约成功后,申请人于约定时间带齐材料,凭短信通知和身份证件到服务台领取预约号后,直接至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取消预约:为确保网上预约真正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方便,系统对恶意预约行为采取了预防措施。无法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申请人,需及时取消预约,爽约一次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三个月内将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2017年将运用更多新技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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