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2017-03-16 09:02:03
记者3月15日从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4月起,青岛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实行“同城通办”,破除“只能到房屋所在地登记部门办理业务”的属地限制,市民可就近、自主选择登记服务大厅。同时,市北登记一中心登记受理业务将实行“全预约”服务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业务办理需求。
打破属地限制!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实行“同城通办”
为便于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除本部(巫峡路9号)外,在市北和李沧分别设立了市北登记一中心、市北登记二中心及李沧登记中心,受理原市北区、原四方区及李沧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自2017年4月1日起,除部分业务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
合理选择登记大厅办理业务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各登记大厅的业务排号情况和预约情况(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www.qdfd.com.cn,点击办事大厅实时叫号信息及网上预约栏目进行查询),合理选择下列不动产登记大厅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据介绍,为避免登记资料传递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城通办”初期实行“在哪收、在哪领”,即申请人在哪个登记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就到哪个登记大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待下一步条件成熟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推出“在哪收、随便领”,实现收件和发证可在不同登记大厅办理的“同城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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