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2017-01-01 11:39:01
7、学生跳级有规定
2017年1月1日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学生在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留级。一般情况下,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2-8575779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2-8575779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