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7 14:48:08
齐鲁网青岛8月17日讯(记者 辛鹏)8月15日中午11点左右,青岛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设点检查时,查获一起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市民康某中午在家吃饭刚喝了一瓶啤酒,儿子给打来一个电话说是孙子想去爷爷奶奶家住,儿子有事急着出门想让康某过去接,康某的老伴儿劝说康某喝酒了不要驾车,康某觉得现在正好是吃饭的点路上车辆少肯定没有警察,一会就回来了,便心存侥幸的驾车上路了。
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设点对过往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三轮车驾驶员还未戴头盔,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让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康某是靠边了但是没有停车反而想要掉头,民警迅速将其拦截,让其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康某低头不语不敢与民警对视,靠近康某民警闻到康某身上有酒味,便让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
康某为自己求情:“我驾驶证忘记带了,我就喝了一点点酒,我着急去接孩子,这次就这么算了吧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了。”“大叔,喝了一点点也是喝酒了也要接受检查,更何况你还要去接孩子,你考虑过你和孩子的安全吗?”被民警这么一问康某无言以对便主动接受了呼气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康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康某称未带驾驶证,民警将康某带回中队进行核查,核查的结果是康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康某的行为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康某将面临14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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