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青岛今冬集中供暖正式开始 首推供热用户保险

来源:齐鲁网

作者:辛鹏 孙杨 通讯员:侯林

2018-11-16 15:31:11

齐鲁网青岛11月16日讯 11月16日零时起,青岛全市正式供热,居民家室温不得低于18℃!供热季将持续至2019年4月5日,共141天。目前,岛城各热企已进入供热平稳运行状态,确保达标暖流进入千家万户。

11月15日晚上8点多,在青岛能源开源集团东山热力第一供热站,站上的维修人员已分散到各个小区为居民排气、调试。站长刘军正在站内巡检设备,检查一次网、二次网阀门是否开启,检测机组温度,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image.png

记者看到,设备屏幕上实时显示当前一次网、二次网的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 “目前一次网的进水温度达到了72℃,二次网的进水温度已经达到了38℃,居民家中温度应该在22℃左右。 ”刘军说。 

记者跟随刘军来到美寓天城8号楼二单元的一户居民家中,检查暖气片是否有跑冒滴漏的现象。刘军说,从试供热期间,换热站的工作人员就积极上门调试,挨家挨户检查、询问,确保小区居民家中全都热起来。经过检查,该户居民家中5组暖气片均正常运行。“上个礼拜起,暖气片就温乎了。”image.png

80岁的赵云萍摸着暖气片说,在这里住了三年,供热效果一直不错。“在家里穿个薄外套就可以了。 ”赵云萍对供热效果特别满意,她拿出温度计给记者和工作人员看,“今天早上就感觉温度又开始慢慢提高了,现在都有25℃了。 ”    

供热平稳运行 清洁能源占比达30% 

“经过试供热期的进一步调试,青岛能源集团所属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青岛泰能热电有限公司、青岛开源热电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已进入供热平稳运行状态。”青岛能源集团安全与服务监察部部长杨光说,今年,该集团充分发挥气热一体化优势,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不断提高天然气在集团供热中的比重,逐步减少煤炭使用数量。目前,该集团已建成投运天然气供热项目50余处。其中,能源热电第一热力、能源热电第四热力和沧海新城热力热源“煤改气”工程都已建成投运,担负起浮山区域、西部城区和李沧区北部近千万平米的供热任务;另外海信依云小镇、华融蓝海洋、福林苑小区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教职工宿舍等天然气分布式供热项目也已建成投运。 

image.png青岛能源集团抢抓清洁能源发展机遇,现已建成上合峰会新闻中心中水源热泵项目、即墨骊山国际二期空气源热泵供热项目、恒源热电生物质能项目、太阳能和地源项目等30余处。此外,通过挖掘现有燃煤机组潜力,充分利用循环水余热进行供热。截至目前,青岛能源集团利用天然气、空气源、污水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及余热利用项目供热面积超过3300万平米,占总面积的30%。 

推动物联网技术实现精准供热 
近年来,青岛能源集团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员的投入力度持续对既有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分别降低67%、75%、50%, 截至目前集团所有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清洁供热的整体目标全面实现。另外,今年青岛能源集团在金泓热电和第四热力公司将试点烟气余热利用项目,对烟气中大量的水蒸气进行了凝结回收,在消除白色烟羽的同时回收了水蒸气中的余热,利用其对热网回水进行加热,达到了节能降耗的目的。 

image.png

同时,为更好的提高精细化供热水平,青岛能源集团积极开展物联网智慧能源建设,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等手段逐步达到基础支撑能级跃升、城市运行管理智能高效和信息服务普惠民生的目标。今冬供热季,青岛能源集团重点选取了1000余户具备区域代表性的热用户安装远程室温采集终端,利用物联网对热用户室内温度的采集分析,指导调整运行曲线,精准调节,实现精准供热。 

今年用户可购物供热用户保险

随着供热设施年限的增长,供热水淹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可能给用户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为提高用户财产保障,提升用户满意度,青岛能源集团所属三家供热企业今年首次推出供热用户保险,用户根据需求自愿购买。“用户购买保险后如果自己家因为供暖设备的漏水造成的损失或者给别人家造成了损失,损失的费用将按照保险上的说明进行赔偿。 ”青岛能源集团安全服务部副部长林萍说。

image.png

供热相关须知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11月16日零时起,青岛市正式供暖,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介绍,供热季中,若用户发现供热设施异常情况,可及时拨打相关供热企业服务热线电话咨询,由供热企业工作人员上门调试,能源集团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如果对供热企业服务不满意,可以拨打12319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用户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供热企业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孙杨 通讯员:侯林 青岛报道

[责任编辑:徐红梅、辛鹏]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2-8575779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2-85757799,诚邀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