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19 15:25:04
齐鲁网青岛4月19日讯 4月18下午2时许,青岛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朱诸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轿车即将驶入检查路段时,车辆速度减慢走走停停。
这辆可疑的车辆引起了正在对其他车辆进行检查的执勤民警的注意,于是上前对驾驶人进行询问,驾驶人见执勤民警向他走来,立即挂倒档想要驶离,但因前后都有其他车辆没有成功。
驾驶员想继续驶入对向车道,这时执勤民警已经来到车前,让其熄火停车接受检查,但是驾驶员李某假装听不见依然紧闭车窗坐在车内,透过车窗可以看见车辆依然挂在前进档,驾驶人脚踩刹车。为了防止发生危险,执勤民警执勤民警找来砖头垫在李某的车轮下方。
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劝告让其接受检查,经过了10分钟的劝告李某这才将车窗打开,可以清晰的闻到李某身上散发着酒味,于是执勤民警将李某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经过酒精呼气检测李某的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过执勤民警询问得知,李某在家和朋友喝酒喝着喝着酒不够了于是出来买酒,但是家附近的商店没有开门于是就驾车到稍远点的商店买酒,觉得一会就回来了也没想那么多,就开车上了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易犯困、疲劳,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您与他人的安全请不用酒后驾驶机动车。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孙杨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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