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14 12:00:09
齐鲁网9月14日讯 记者从青岛市物价局网站了解到,青岛市物价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降低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降为4.05元,并从2017年9月13日零时起执行。
通知要求,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15元调整为4.05元,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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