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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见园!青岛试行新版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郭美君

2024-01-09 18:46: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 1月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23年试行版)》相关情况。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恒良,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王集浩,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业务处处长毕敬平出席政策例行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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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新版《标准及导则》包括总则、设施分级分类、规划传导、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建议等6个章节,适用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区范围。该范围的国土空间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都应该依据《标准及导则》,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各项指标和设置要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区相关规划编制可以参照执行。

优化“设施分级、分类”,统筹协调“市区级服务设施”和“市民身边的生活圈”,保障均衡布局和充分供给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设计指南》,新版《标准及导则》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两大板块。
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市级、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及需要在市区级统筹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5个类型。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需要在15分钟生活圈、5-10分钟生活圈和居住项目3个层级,配建落实的养老、文化、教育、停车、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卫生医疗等11类公共服务设施。

优化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系统化、精细化设置指标,更加贴合广大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新版《标准及导则》从覆盖指标、规模指标、效率指标、品质指标四个维度,分别对城区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要求进行了优化细化。下面,围绕“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民生供给目标,重点介绍几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修订情况:
终身教育类设施。落实国家教育现代化要求,综合考虑生育政策、人口结构等影响要素,根据各区(市)发展阶段,提出突出教育公平、刚弹有度的教育设施控制指标。例如,针对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等区域人口结构相对年轻化的特点,规定小学和初中千人座位数适当上浮,合理预留教育设施发展空间资源。顺应全民终身教育发展需求,增加社区学校、社区教学站作为品质提升型设施,满足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充电”的需求。
健康管理类设施。新增传染病救治机构,用于补充完善城市医疗体系。根据“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改革方向,将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为社区医院,单处建筑面积由2000平方米提高为不少于3500平方米。为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在城区统筹层面,新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居住区层面,新增托育所,作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为老服务类设施。围绕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的多种需求,建立适应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设施配套体系。城区统筹层面,设置社会福利院、护理型养老院,突出保障和护理功能;居住区层面,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20平方米要求,将助餐服务和老年人活动等社区级养老设施下沉至新建居住项目。
体育健身类设施。城区统筹层面,落实市级大型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区级中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体育公园。居住区层面,落实“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大、中、小型活动场地”,新建居住项目的体育健身设施配置,应同时满足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和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的要求。
生态休闲类设施。这是新版《标准及导则》新增设施,要求对应15分钟生活圈、5-10分钟生活圈和居住项目分别规划建设社区公园、游园和集中绿地,保障居民步行“15分钟见园,出门见绿”。新建社区公园、游园应设置健身步道和体育活动场地,以满足居民日常休闲健身需求。
日常出行类设施。按照“需求导向、适度超前、保障基本、优化出行”的原则,住宅、教育、医疗、商业等各类型建筑配套停车指标都有所增加,指标高于国内同类城市。此外,还补充优化了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充电桩设置等内容。
除上述设施,修订后的《标准及导则》还对文化活动、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市政公用及公共安全等类型设施配置标准进行了优化提升。

围绕构建社区生活圈,提出配套设施集中布局

对应15分钟、5-10分钟和居住项目的服务层级,分别规划布局街道邻里中心、社区邻里中心和邻里坊,保障在一定生活圈范围内,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文体活动等功能的相对集中布局,形成服务高效、生活便利的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其中,新建居住项目应当配建“邻里坊”,具备助老助餐、文体活动、社区便民服务等功能,按照每千人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单处最小面积350平方米设置,为社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服务,有效补齐我市基层服务设施短板。

补充规范差别化配置规定,增强标准可操作性

《标准及导则》一方面要求新建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按指标体系进行规划配建;另一方面,为补齐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缺口,要求充分挖掘存量用地、用房潜力,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此外,为保障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补充完善和功能提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相继出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规划建设审查办法(试行)》等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城市存量空间资源,建设公共服务设施。

目前,《标准及导则》正处于试行阶段,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跟踪各方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闪电新闻记者 郭美君  报道

[责任编辑:郭美君 张磊 徐红梅 李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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