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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印发方案,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来源:青岛发布

作者:

2023-12-29 09:05:12

1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朱洪杰,财政部青岛监管局纪检组长、二级巡视员王新胜,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总审计师李爱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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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两办《意见》”),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省财会监督工作作出部署。我市《实施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这是我市第一次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财会监督的文件,在我市财会监督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共五章,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夯实财会监督基础支撑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要建立“一个体系”、完善“五个机制”、开展“三项行动”、夯实“三个支撑”,搭建起我市财会监督工作的“四梁八柱”。

建立“一个体系”

到2025年,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相结合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对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五责监督”任务进行了明确,积极推动财会监督由财政部门“单兵突进”向各部门“协同作战”转变。

一是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将财会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围绕预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等财政管理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是有关部门依责监督。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造假行为,揭示风险隐患,促进规范运营。

四是各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是中介机构加强执业监督。中介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高专业能力。

六是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监督。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要建立中介机构年度执业质量考评体系,积极开展考核评级和结果公示运用。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加大诚信信息披露力度,提升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

完善“五个机制”

坚持协同联动,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定位,发挥自身监管优势,统筹监督资源,加强贯通协调,凝聚监督合力。

一是建立横向协同机制,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流、线索移送等协同机制。

二是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对重大监督事项,市有关部门统一分配检查任务、调配检查人员,各区市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巡察机构协作,与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领域协同发力,将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增强监督合力。

四是建立融合共促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融合、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融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融合,实现财会监督全链条贯通。

五是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推动财会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将财会监督结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开展“三项行动”

一是开展重大战略落实监督行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推动相关财税工作措施加快实施,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开展惠企利民政策实施监督行动,围绕减税降费、扩大内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相关惠企利民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严肃查处影响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开展财经纪律执行监督行动,紧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兴建楼堂馆所等问题,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推动财经领域公权力规范运行。财政部门原则上每2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财会监督检查。

夯实“三个支撑”

坚持固本强基,强化落细落实,夯实我市财会监督基础支撑。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执行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是加强“数字监督”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建立财会监管平台,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提供有力支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完善财会监督数据库,探索推进智能化数据分析,提高财会领域重大风险识别预警能力,将财会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借助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各领域各部门数据汇聚融合,实现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共用,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

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备与履行财会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人员力量。要采取集中培训、挂职锻炼、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财会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全财会监督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分类型、分领域建立行业专家人才库,优先推荐财会监督专业人员申报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为财会监督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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