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20 17:11:12
齐鲁网青岛12月20日讯 记者从12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目前,青岛两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37528件,完成网上立案25966件,网上立案占立案总数54.50%,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青岛中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570件,完成网上立案1166件。网上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
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提交的案件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经初步审查后,若材料齐全,法院将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约定具体的立案接待时间,避免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多次往返。
据了解,在青岛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用电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用手机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的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对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可实现诉状自助生成、网上交费(青岛中院现已实现网上交费,随着青岛市非税收入网上银行收缴工作的开展,明年一季度,青岛各区、市法院将全部实现网上交费)。网上立案系统可与全国律师事务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目前青岛部分法院实现了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由系统向法官等相关人员发送通知。
青岛法院立案庭制作了“网上立案须知”“网上立案流程”等宣传手册,详细介绍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放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供群众阅取。通过宣传推广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了解网上立案的便捷和优势,引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选择网上立案方式,扩大网上立案覆盖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享受网上立案带来的便利。
青岛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扩大网上立案范围,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到国家赔偿、执行及二审、申请再审、申诉等各类别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审查、流转全程留痕;拓展管辖异议申请、保全申请、网上送达等线上功能,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诉讼服务;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律师的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网上立案系统的作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闪电新闻记者 张磊 时满鑫 朱本腾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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