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综合
2017-03-17 17:40:03
青岛出台急救新规
3月15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版《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进行解读。《规定》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明确,每4万常住人口至少要配备1辆救护车。
根据急救医疗需要,按照每4万常住人口规划配备不低于1辆救护车,农村或者较偏远地区急救半径不超过8公里配备不低于1辆救护车。为提高急救效率,急救中心须在接收完求救信息后1分钟内发出调度指令,急救站(点)接到调度指令后在规定时限内派出急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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