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综合
2017-02-20 11:40:02
网络餐饮监督出新规
《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日前发布。提出,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具有实体店铺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超范围经营。意见征集截止到3月9日。
意见稿还明确,网络餐饮平台网上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公示的菜品信息、主辅料等应当与实际菜品和所用主辅料一致;公示的图片应当与实际菜品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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