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2017-02-10 11:20:02
近日,由胶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胶东中队代理中队长周焕锦贪污、挪用公款案;原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胶东中队队员冯海滨贪污案由胶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被告人周焕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冯海滨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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