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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检察创新“远程提审+互联通信+律师见证”控辩协商机制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1-11-01 17:56: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日讯 “我们将对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清楚了吗?”  

近日,在山东省胶州市检察院远程提审室,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办案检察官以及值班律师的具体意见后,表示没有异议,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名。这是胶州市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控辩协商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一个场景。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现场

制发流程规范+语言规范

“我们是青岛市(××区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今天就你涉嫌××罪进行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根据规定,我们将对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清楚了吗?”青岛检察机关在实施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中,使用统一规范的开篇语。 

自2020年9月以来,青岛检察机关根据授权全面铺开此项工作,专门制发了《工作流程规范》和《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语言规范》。这种以标准化建设的思路破题解决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还为青岛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基层院规范、有效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解决辩护人不便到场问题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要求在进行控辩协商前三日通知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控辩协商的时间、地点,并听取其意见。”办案检察官李宝功介绍说,办案过程中,辩护人会有不便到场的情况,青岛市检察院创新推行“远程提审+互联通信+律师见证”控辩协商新机制。

如在办理庄某某、张某某涉嫌盗窃、抢劫罪一案时,两名犯罪嫌疑人表示对盗窃的事实认罪认罚,但是对抢劫罪始终态度模糊。由于抢劫罪的起刑点较高,办案检察官张善斌始终持谨慎态度,也做好了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接受量刑建议或者当庭不认罪的准备。因此在第一次远程提审时并未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而是确认二人的认罪态度。第二次提审时,庄某某请的是值班律师见证,而张某某的辩护人未能来到检察院。经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同意,采取三方远程连线的方式进行提审。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二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接受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 

保障控辩协商真实自愿

青岛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芳介绍说,为了保证协商过程的顺利实现,办案检察官必须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尤其是在量刑方面,办案检察官依托《量刑建议理由说明书》,将量刑建议计算过程一 一列明并详细说明,通过更加透明的方式让人信服,保障了控辩协商的真实性、自愿性。

青岛市检察院要求办案检察官在控辩协商前必须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通过证据开示等,促使犯罪嫌疑人能够自愿选择认罪认罚,还要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互动,充分保障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实质化履职。

今年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已经实现审查起诉阶段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134件10129人,认罪认罚上诉率从之前的2%下降到0.87%。青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光表示:“下一步,青岛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在防止检察人员‘灯下黑’的同时,保障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断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闪电新闻记者 马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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