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1年1月1日起,在即墨全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即便如此,仍有部分市民置规定于不顾,1月3日中午,黄某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1月3日中午,即墨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辖区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痕迹,一辆工程车上放着已燃尽的礼花盒。“通过调查发现,黄某于当天中午12:50左右,燃放了一盒礼花,两卷儿鞭炮。”即墨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指导员王郡清介绍。
民警随后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黄某对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黄某称,他也知道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但是自己刚买了工程车,想讨个吉利,便抱着侥幸心理,“冒险”放了礼花。目前,黄某已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据了解,即墨禁燃区域为青威路以南,204国道以西、即墨城阳界以北、石林三路以东之间区域,外加经济开发区(原创智新区)部分区域。燃放“祭车”鞭,其目的无非是寄予一些美好的祝愿。但也必须看到,燃放烟花爆竹,一者会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导致PM2.5连连爆表。二者,燃放烟花爆竹会引发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一定的危害,还是希望大家能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