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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与样板间不符,竟是无障碍房?青岛融创:建议业主按照合同起诉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20-11-23 21:07:11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3日讯 几年前买的期房现在交付了,这本来应该是个高兴事,但是青岛李沧区融创都会中心的部分业主们,看见了他们交付后新房的样子,非常失望……

青岛融创都会中心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在2017年10月份在融创都会中心看了样板间,我们决定买这个115平方米的B户型,今年11月8号到11号这个期间陆续交房,但是我们在验房的过程中,发现给我们交付的户型跟我们之前购买的户型结构完全不一致。”

户型存在同样问题的业主共有48户,集中在小区的四号楼二单元和九号楼三单元。业主告诉记者,四号楼和九号楼是融创都会中心的楼王位置,不仅视野宽阔,而且楼下就是一片湖,每平方米均价在两万三左右,比同小区其他楼房每平方米价位高出三千多元。

按照业主们的说法,每一层楼共有四户,当时购房时,售楼处表示中间两户的户型是相同的。交房后,他们发现,邻居家确实是按照原有户型图设计——南北卧室门相对,增加了采光,也没有中间那堵墙,卫生间整体宽阔。但是,他们家的阳台、走廊、卧室却与样板间以及邻居家存在一些差距。

除了次卧门位置改变,卫生间加了一堵墙外,业主们通过测量发现,自家阳台比邻居家宽出近十厘米,过道也宽出两厘米左右,房子的占地面积虽然没有变化,但如此以来就压缩了房间的面积。同样的价格买到了不同户型的房子,业主们也非常纳闷,多次询问售楼处后,他们还得知了另一个消息,他们买的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房!

青岛融创都会中心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融创公司的一个经理答复我们说这是无障碍户型,有的业主也去查阅了相关的图纸档案,发现图纸上就是标注的无障碍户型,但是我们从买房到签订合同,从来没有一个人跟我们说过这是一个无障碍户型。”

无障碍住房是指为了方便残疾人士,专门为乘轮椅者而设计的住宅套房。相较于正常的商品房,走廊过道的宽度会有所增加,而且操作台的高度会适当降低。但是业主们表示,无论是合同上,还是当初销售人员对房屋的介绍,都没有提及这是无障碍户型。可想而知,业主们对这样的新房,压根不能接受。

青岛融创都会中心业主解女士说:“开发商的态度就是把我们卫生间那个门改成折叠的,我们都接受不了,每次找他们,他们都没有人出面,我们的态度就是让开发商把我们的房间恢复成样板间原样,如果不能恢复成原样的话,我们就要求退房。”

业主们难以接受的是,他们花了将近三百万,买到了与户型图不符的房子,而更让他们上火的是,在与售楼处沟通的过程中,意外得知这是无障碍户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业主们的说法是否属实?如果这是无障碍户型,为什么卫生间的门并不容易打开?带着一连串的疑问,记者和业主们一起来到了融创都会中心售楼处。

工作人员询问了记者联系方式和邮箱,之后有一名自称是融创都会中心的员工发给记者一份关于融创都会中心情况说明的电子文件和一份印有业主手印签字的户型图,但是在电子文件最后落款上并没有公章。

这份说明中表示小区确实设置有无障碍户型,在跟购房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时,专门针对户型布局图,由购房客户书面签字、按手印进行确认。房屋实际交付的户型布局跟业主签字的户型是相符的。但是业主们手中的合同并没有关于户型图的任何图示说明,售楼处提供的这份印有业主签字以及手印的户型图究竟是什么文件?为什么业主手里没有呢?

青岛融创都会中心业主告诉记者:“之前房子次卧的阳台和客厅的阳台是通着的,但是那样我们次卧面积很小,他们说售房的时候会把我们阳台划分到次卧里面,等于增加了次卧的面积,所以要求我们签一个改装协议。他们说这个合同版本都是一样的,你不用去细看,你只要盖章签字就好了,里面确实有一份小的户型图,里面也没有怎么标注,这个户型图太小,大家也没有细看。”

业主们表示,这份委托改造协议只有一份,签完字后就被售楼处收回。根据售楼处提供的这份户型图可以看出,户型图上面确实没有明确的文字以及数据标注。

开发商的情况说明显示,业主们对现在的户型图知情,但是业主们表示没有任何人告知他们户型图有所更改。为了解决这件事,业主们也多次寻求青岛李沧区信访办的帮助,当天下午,李沧区信访办组织了业主、开发商以及相关管理部门针对这件事情进行商谈,但并不希望媒体介入。协调会结束之后,业主代表们向记者提供了一些录音材料。

青岛融创都会中心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无障碍设计,是有这个设计,但是按照你们后期的委托改造协议,全部已经改成正常户型了,也就是说,现在的样子是最佳使用的样子。样板间只作为一个示意,我们最终房子交付以实际交付为准。现在业主们说没有明确告知,我咨询了法务部和营销人员,他们告诉我说告知了。”

是否提前告知户型问题,业主们和开发商说法不一。如今开发商出台的解决方案仍然和原来一样:只将卫生间的门改成外开样式或者折叠门。对于业主提出的退房要求,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建议业主按照合同起诉。

业主们手中的购房合同并没有提及无障碍户型的字样,也没有户型图说明,但是业主们之后签订的委托改造协议中出现了现在的户型图,还有业主们的签字手印。由于当时的销售人员已经联系不上,无法判断在销售过程中,是否有提前告知业主无障碍户型等问题,针对这类事情,到底应该如何维权,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许奎峰律师表示:“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并不能看到这个房子是什么状态的,因为是期房,他们只看到样板间。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告知购房者,这个房子是无障碍房还是普通商品房,如果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购房者有理由认为这就是个普通的商品房。现在开发商交付无障碍房,这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对房屋进行改造并赔偿购房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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