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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放改禁放!青岛提出14条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2-04 17:07:12

根据《青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12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14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禁燃法律法规,保护环境,守护平安。

1、2020年1月1日起市区一律禁放烟花爆竹。

2、保卫蓝天、保护环境,禁止烟花爆竹。

3、严格遵守《禁放规定》,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4、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共同保护青岛蓝天。

5.禁止放鞭,民心所愿。

6、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

7、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

8、禁放烟花爆竹,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

9、移风易俗,禁止烟花爆竹。

10、坚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积极行动起来,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思。

14、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办理喜庆活动。


闪电新闻记者 孙杨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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