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27 10:09:02
齐鲁网2月27日讯 2月26日中午12时许,一辆鲁Q牌照的小轿车途径G15沈海高速王台收费站时,被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予以拦截检查。由于驾驶员丁某无法出具相关驾驶证件,民警遂对其进行了祥查,通过登录公安网上系统多次查询后,最终确认丁某涉嫌无证驾驶。
经了解,丁某虽然会开车但却因文化程度低从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这次因女儿就读的学校马上要开学了,丁某急于送女儿到城阳区返校便冒险上路行驶,谁知车子刚到达收费站便被交警查获。
由于驾驶员丁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车辆,执勤交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内的拘留处罚;同时,民警还提醒丁某尽快联系其它车辆将女儿送往学校,以免耽误孩子上学。
闪电新闻记者 马锐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2-85757799,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2-85757799,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