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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秒 | 青岛16岁男孩用母亲证件驾共享汽车肇事逃逸 被警方传唤并处罚

来源:齐鲁网

作者:孙杨 辛鹏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2019-01-03 15:02:01

齐鲁网青岛1月3日讯 1月2日,青岛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成功破获了一起未成年人冒用家属身份信息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案件。目前,肇事者宋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两项违法,合并处罚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处罚。本案因宋某某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或将不会采取行政拘留,同时,市南交警会将本案件做备案保留。

据青岛市南交警事故科民警于辉介绍,2019年1月1日,青岛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一起警情,称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中央,几根护栏不知何时被车辆撞翻,但是肇事车辆已不知去向。随后,事故科立即组派民警前往事发路段进行勘察,通过事发现场栏杆上车辆留下的摩擦痕迹进行了拍照取证,同时调取了大量周边监控,发现在2019年1月1日凌晨2点49分,一辆白色共享汽车沿香港路东向西方向正常行驶时,突然撞向路口中央的安全护栏,致一侧护栏弯曲至对面车道,直接影响对面一个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但是该共享汽车驾驶人并没有立即停下车进行报案处理,而是继续向前驾驶至前方路口时掉头沿香港中路西向东方向行驶,直行驶至事故地点对面时停下车辆,肇事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车辆状况,便又驾驶肇事车辆继续前行,整个过程被路口的监控拍下。

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找到了该共享汽车公司,通过后台信息查询,得到了当时驾驶共享汽车的驾驶人信息。随后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公安网进行核查,发现共享汽车提供的驾驶人信息是一名女性,而当时凌晨驾驶共享汽车肇事逃逸的司机是一名男性,与现场真实情况不符。为了查明驾驶人的真实身份,办案民警通过身份信息查到了在共享汽车平台所登记的驾驶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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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交警市南事故科民警介绍,原来1月1日凌晨,肇事者宋某某在其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驾驶证等信息输入到共享汽车平台,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开启了共享汽车,将喝了酒的朋友送回家,但是因为没有学过开车,技术不过关,还没有将朋友送到家,就撞上了路中央的护栏。事发后,心里十分害怕,就暂时躲到了朋友家里。考虑到宋某某只有16岁,还属于未成年人,在对其父母做了大量的思想以及普法工作后,其父母答应民警于第二天将宋某某送至事故科接受处理。

1月2日上午10点,宋某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了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受处理,面对办案民警的审问,年仅16岁的宋某某低头不语。据肇事者宋某某称,当晚和朋友饭店聚会太晚,而只有自己没有喝酒,就想用母亲的驾驶证信息驾驶共享汽车,载着朋友们回家,开到半路时突然撞上护栏,自己当时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停车报警,就直接开走了。

1月2日下午,青岛市南交警部门约谈了租车公司的事故科负责人,要求他们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上堵住安全漏洞。

闪电新闻记者 孙杨 辛鹏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青岛报道

[责任编辑:徐红梅、孙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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