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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危害极大 青岛将继续整治交通陋习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8-12-10 07:56:12

原标题:滥用远光灯居榜首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市交警支队联合青岛早报等媒体开展“2018年让人反感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昨天,评选结果出炉,“夜间会车时滥用远光灯”排名第一。曾经蝉联三年榜首的 “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排名第二。

数字

4万网友参与投票

12月1日至12月8日,在“2018年让人反感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中,交警部门梳理出20项出现频率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让网友根据个人实际感受参与投票。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市民的积极参与,加强互动,倡导文明交通。活动开展以来,网友参与热情很高,共收到网友投票4万余票。

“经网友投票,得票率最高是‘夜间会车时滥用远光灯’占总票数的8.16%,其次是 ‘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占总票数的7.16%;‘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占总票数的6.8%;‘骑电动车、自行车逆行’占总票数的6.72%;‘驾驶非机动车路口不看信号灯’占总票数的5.79%;‘在快速路或超车道驾车低速行驶’占总票数的5.46%;‘行人过马路低头玩手机’占总票数的5.39%;‘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占总票数的5.15%;‘开车接打手机,刷微信、吸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总票数的5.03%;‘驾乘人员向车窗外抛丢垃圾’占总票数的4.97%。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变化

滥用远光灯跃居首位

早报记者注意到,在往年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中,“滥用远光灯”往往是占据第二或者第三位置,这次跃居首位。而联系3年蝉联第一的 “机动车强行超车,加塞抢行”这次退居第二。

统计数据分析,今年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结果与往年的评选结果相比,有明显的几个变化:一是经过多年来文明交通的不断推广和今年对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的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今年首次从评选榜单中消失。二是随着人们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今年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在评选结果的榜单中后退四位。此外,十大交通陋习中,涉及到机动车驾驶人的有五项,而涉及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有五项。

说法

滥用远光灯危害极大

“今年,在隧道外收费站前曾经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我们调查时得知,肇事司机称因为对向车辆使用了远光灯太晃眼,导致自己开车无法直视前方,从而撞上了中央隔离护栏。 ”昨天,市南交警大队隧道中队纪尚松中队长说,在日常执勤中他注意到,除了一部分司机不会使用远光灯外,还有一部分司机觉得使用远光灯没有太多危害,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他们晚上夜查时,最多的时候一次能查到10起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违法司机都要收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罚单。

昨天,文登路中队田明帧中队长说,滥用远光灯的危害非常大,导致对行车辆、行人无法躲避,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是强行超车、加塞,这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此外,在市区的交通拥堵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一些交通陋习导致的,常见的有随意变更车道、电动车、自行车逆向行驶、开车打手机、行人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等。 ”

进展

继续整治交通陋习

针对网友们评选出的十大交通陋习,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评选出的这些交通违法陋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整治,提高非现场执法力度,抓拍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民警还要在平峰时段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开车打手机、乱变道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同时,交警部门将继续通过媒体和官方微博曝光违法车辆。

针对很多司机滥用远光灯的问题,昨天,一些一线民警介绍,根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曲海青 栾心龙

[来源:青岛早报 编辑:亚麦]

[责任编辑: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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