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9-09 10:38:09
齐鲁网青岛9月9日讯 9月8日下午17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疏港高速公路灵珠山东收费站执勤时,民警发现一辆苏A牌照的小轿车在准备下高速时突然停在了拐弯处,由于高速公路明文规定,禁止机动车在高速匝道路段随意停车,民警遂即快步上前进行查看。
刚走到轿车旁,民警就闻到车内传来浓重的酒味,仔细一看,驾车男子面红耳赤,就连坐在车内的几名乘客也是醉眼迷离,一车人都喝了酒。遂后,执勤民警便将该男子带回执法站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 mg/100ml, 属于饮酒驾车。
经了解,驾驶员傅某当天中午和同事在外面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由于适逢周末,几个人在酒桌上喝的高兴的时候一商量,便决定由傅某开车带着大家到青岛去游玩,谁知刚到达青岛辖区,就被高速交警查获酒驾行为。
由于驾驶员傅某涉嫌饮酒驾车,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便开具了处罚凭证,依法对傅某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青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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