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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买奶粉仅取2次遇断货 市南市场监管局助老人维权

来源:齐鲁网

作者:辛鹏 通讯员 姜峰 苏世超

2018-04-16 18:58:04

齐鲁网青岛4月16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云南路所收到年近80岁的居民谢某送来的一封感谢信,信中他诉说自己购买羊奶粉遭遇到的问题,感谢执法人员帮助老人维权

原来,老人在小区某网购实体店内,听信所谓店内搞活动,可优惠,一次性购买了一百多桶羊奶粉,花费了1.2万多元。店方宣称可提供的寄存服务,承诺可随时领取。然而仅领取2次后,店家却以各种理由不予提货。这时老人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于是请求执法人员助其讨回剩余奶粉款。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店家称,不能随时供货的原因是今年厂家订单量暴增,加之冬天羊奶产量又少,奶粉供给失衡,导致断货。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应立即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停止服务等措施,对店方言而无信提出严厉的批评,指出消费者与商家一旦交易完成,奶粉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即归买主,双方应诚实守信。对于签订的羊奶粉寄存服务合同,店方应当确保正常供货。既然已断货,店家无法履行约定,责令店家应将未领取的奶粉余款退还老人。商家自觉理亏,不得不将余款1万余元退还给了老人。老人花费了半天时间专门写出一封感谢信,送给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云南路所。

在此,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忽悠,一次没有必要购买如此多的奶粉。经营者要经营者提供产品或服务时要量力而行,不做虚假夸大宣传,诚信经营,触碰法律红线将收到严惩。 

闪电新闻记者 辛鹏 通讯员 姜峰 苏世超 青岛报道

[责任编辑:韩薇、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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