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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管今年前两月办案436件罚款274万元

来源:齐鲁网

作者:马庆雯

2018-03-06 19:42:03

齐鲁网青岛3月6日讯 记者3月6日从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办案,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保障“美丽青岛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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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份青岛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办理案件436起,总罚款额274万余元,即墨区、西海岸新区、市南区处罚额度较高。其中,市容秩序方面305起,占总案件的69.95%。目前,这436起案件中已经履行的411起,缴纳罚款250万余元;其他案件正按法定程序履行或办理中。期间,青岛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新条例,对占道堆放物料开出一般程序处罚“第一单”,罚款8000元;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新条例,对运输撒漏案件开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第一单”,罚款1000元;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建设厂房案件开出99万大额罚单。

青岛西海岸新区在统计出122起一般失信行为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失信惩戒规定,有近半数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义务,失信案件降至78起,随后展开约谈工作,又有62家当事人履行了处罚决定,预计最终履行率将达到96%以上。例如:查处某小区业主加盖阳光房违法行为,经勘察属实后,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决定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义务。后来执法人员经过与当事人沟通,告知当事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和失信行为将进行联合惩戒,当事人意识到违法后果的严重性,积极配合,自行将违法建设拆除完毕。即墨区将日常查办案件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紧密结合,在查处某电动车经营店占用人行道摆放电动车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元。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符合一般失信行为认定标准,执法人员随即启动约谈程序,明确告知如再不缴纳罚款,将上升为严重失信行为。当事人认识到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后,表示立即履行义务,并于当日下午缴纳了罚款。

下一步,青岛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将按照“美丽青岛行动”工作部署,更加突出严格执法和严管重罚,充分发挥《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两把利器”作用,按照“三步式”(违法告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执法模式,严格执法、严格管控,对据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或重复违法的当事人,依法顶格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入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通讯员 张君 周欣)

闪电新闻记者 马庆雯 青岛报道

[责任编辑:王鹏、马庆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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