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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三个月集中整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动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7-03-30 09:08:03

齐鲁网青岛3月29日讯 青岛市教育局官网消息,青岛市将从从4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反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发生,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

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要以主题班会、黑板报、专栏、家校联系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和加强预防。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要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明确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教育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共同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采取“一日一排查、一周一统计,一月一上报”的方式方法,在每个学校内外查找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各类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加强部门联动,整治周边秩序。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街道、社区以及综治、公安部门,及时排查和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协助公安部门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勒索师生财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全面排查和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压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体责任,明确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宿舍管理、门卫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登记查验、保安值班及履职尽责、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地集中排查。

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值班、巡查制度,排查管理盲点和漏洞,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联络畅通;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完)

[责任编辑:李英、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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