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日报
2017-03-10 09:01:03
按照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青岛市环保局研究确定了全市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行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污染源减排清单,共计101家企业。
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可在清单基础上,会同辖区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将工艺落后、污染治理水平低、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未按期完成治污任务、超标准排放或超总量控制排放的大气污染源扩充纳入辖区应急减排范围。纳入减排范围污染源应按照《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报辖区环保部门备案,并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以下为重污染天气相应污染源减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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